1.选拔官吏的法规。
读音:xuǎn
[xuǎn]
挑拣,择:选择。选购。选辑(a.挑选并辑录;b.选辑成的书)。选拔。选用。选贤任能。 ◎ 用投票或举手等表决方式推举出代表或负责人:选举。普选。 ◎ 被选中的(人或物):入选。人选。 ◎ 选辑成册的作品:文选。诗选。短篇小说选。
读音:fǎ
[fǎ]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 ◎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 ◎ 仿效:效法。 ◎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 ◎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 ◎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