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母与儿媳。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自尽》:“若姑媳彼此反唇,夫妻偶尔角口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一回:“老太太定席,请 宪太太 当中坐下,姑媳两人,一面一个相陪。”
读音:gū
[gū]
称父亲的姐妹:姑姑。姑父。姑表(一家的父亲和另一家的母亲是兄妹或姐弟的亲戚关系,如“姑姑兄弟”)。 ◎ 丈夫的姊妹:小姑子。姑嫂。 ◎ 旧时妻称夫的母亲:翁姑。舅姑。 ◎ 少女,亦作妇女的通称:姑娘(a.未婚少女,“娘”读轻声;b.姑母)。道姑。尼姑。 ◎ 暂且,苟且:姑且。姑息。
读音:xí
[xí]
子、弟及其他晚辈的妻子:儿媳。弟媳。侄媳。孙媳。媳妇儿(fur )。